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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水利局开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集中学习

2024-07-09 15:00:26

    78日,汉阴县水利局组织全局干部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全文集中学习持续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聚力赋能全县河湖生态环境高质高效注入“水动能”

    会议指出新版《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颁布不仅明确了全省建立省乡四级河湖长体系各级河湖长职能职责条例还明令禁止围湖造地,禁止围垦河道,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增加了堤防安全保护区范围,对在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或者在禁采期、禁采区采砂的加大重罚力度。对破坏河湖生态,非法采砂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彰显了法律权威和下大力气管理好河湖的决心。较原条例相比,修改后的条例条文更为简洁,实用性更强,要求更严苛,处罚更严厉,从而赋予水利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更重大。

    会议要求,全局水利干部要加强对新修改的《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全文融会贯通,加强“河湖四乱”巡查整治力度和对河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涉水领域建设项目模范遵守条例,在聚力水利在建工程许可审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监管等工作中争做《条例》的引领者先行者实践者为助力全县河湖生态环境高质高效和建设锦绣汉阴注入“水动能”

   (通讯员/谢先靖 唐升铧   汉阴县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