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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立法保护名城名镇名村

2023-10-02 12:47:31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将得到进一步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

为何要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立法?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厚重的历史文化构筑了陕西在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目前,我省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7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4个、名镇24个、名村27个、传统村落484个、历史文化街区57片、历史建筑868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历史文化遗产在城乡建设中遭到一些破坏。保护体系不够完善、保护责任不够明确、奖惩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有序、系统推进的深层障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杨学军说,“为适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架构,亟须出台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工作提供法治支撑,推动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针对新形势查漏补缺,是立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杨学军表示,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文脉、保留城市文化记忆,更要结合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将保护与利用结合起来。《条例》设定的传承利用专章是这次立法的一大亮点,从传承利用原则、推动发展、文化弘扬、专家库建设、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创新和扶持等方面,对传承利用工作的保障和推动做了全面的规定。

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条例》共六十七条,分总则、申报审批、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八个章节。

保什么?《条例》结合陕西实际,不仅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范围内的文物、历史建筑,还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以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文环境。

谁来保?《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和区、县(市)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保护工作。

怎么保?遵循应保尽保的原则,《条例》将传统村落保护也纳入地方性法规体系中,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健全和完善了责任体系,在申报审批、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管理等章节中,对各保护主体职责以及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杨学军说。

《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制止破坏行为。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最好的方式是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以用促保,推进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条例》鼓励利用历史建筑进行文化遗产展示,支持历史建筑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传统作坊以及民宿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不仅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杨学军说,“《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陕西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持续提升陕西历史文化建设软实力的重要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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