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布任务清单,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宣贯、“三年行动”大整治、“三品一标”大推进、市县检测能力大提升、安全县创建大巩固五方面内容,明确我省要推动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和措施,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巩固提升“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下硬茬整治生产环节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非法添加行为。
《若干措施》还提出,我省要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十百千工程”,在全省范围建设1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重点县,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000个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年均增速不低于6%;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100%覆盖,农户达到50%以上;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占比提升5个百分点,树立一批特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接续开展市县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自查,梳理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底数,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机构“双认证”日程,强力推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退出机制,提升县域监管效能。